一、总则
为了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学有余力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在完成原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前提下,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以提高学生自身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依据《关于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委〔2010〕3号)和《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桂考委办〔2016〕19号)等文件精神及我校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协议,制定本章程。
二、招生性质、招生面向及录取办法
招生性质为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时享受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的有关政策。
根据我区出台的有关文件,专本衔接自学考试只面向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大一、大二学生招生。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专科毕业前至少能保证有一年以上的在校参加专本衔接助学学习及考试的时间)可自愿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及助学班学习资格。
三、毕业文凭及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专本衔接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取得合格成绩,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由自治区自考委发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高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并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高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成绩考核、认定办法
每个专业开设的课程大约18门(不同专业稍有差异),分成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等三个部分。其中,沟通课程约3-7门,可以直接申请承认专科阶段相同或相近课程的成绩,不再参加考试;衔接课程约8-10门,校考成绩占30%,统考成绩占70%;实践与应用课程3门,由主考院校(桂林理工大学或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核,不再参加统考。
五、开办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专业及层次:2016年共开设8个专业,学历层次均为本科,具体见表1。
学制:助学班标准学制2年(自学考试考籍最长保留至学生专科毕业离校后5年)。教学过程与专科教学同步进行。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在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当年的7月份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毕业文凭(每年5月和11月收齐自考毕业相关材料)。
表1专本衔接自学考试专业及报名地点
专业名称 |
报名地点 |
电 话 |
主考院校 |
会计 |
管理学院院办 |
2253011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工商企业管理 |
国际贸易 |
外语外贸系系办 |
2253061 |
行政管理学 |
航空旅游学院院办 |
2253071 |
桂林理工大学 |
旅游管理 |
工程造价管理 |
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 院办 |
2253093 |
室内设计 |
艺术设计 |
传媒与艺术设计系系办 |
2253096 |
收费:按标准学制分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见表2。教材费及考试院或主考高校收取的报考费、证书工本费、毕业论文答辩费等其它费用由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据实另行代收。
表2学费标准
专业类别 |
年学费标准(元/生.年) |
标准学制 |
总学费(元/生) |
主考院校 |
非艺术类 |
2300 |
2年 |
4600 |
桂林理工大学 |
艺术类 |
3600 |
2年 |
7200 |
桂林理工大学 |
非艺术类 |
2200 |
2年 |
4400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六、办学地点及教学条件
办学地点: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市金鸡路2号)。
教学条件:根据具体专业由相关办学院系根据自学考试计划及专本衔接自学考试助学计划,在主考院校的指导和监督下,选派或聘请优秀教师及管理人员,开展各类课程的助学辅导、过程性教学考核、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答辩等工作。我校在继续教育学院还设有专本衔接自学考试的专门管理机构,对校内各办学系部实施过程监督和综合管理,并为学生的报名、报考、毕业等提供综合服务。
七、报名、咨询、投诉
报名方法:报名学生根据要报读的专业到相关办学院系进行登记后,登陆网上缴费系统缴纳学费。我校及主考院校审核合格后统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见表1。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说明:学生可根据自己专科所学专业或爱好,选择相近或喜好的专业报名,但专科所学专业与专本衔接专业差异较大的需另加考课程(具体见专业计划说明),加考的课程由我校自行组织教学和考试。
咨询、投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773-5837923。
桂林理工大学自考办 电话:0773-5896196。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 电话:0773-229149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016年6月